网络谣言已成高危社会风险:需要系统治理

网络谣言已成高危社会风险:需要系统治理

编程入门访客2021-10-11 23:55:004033A+A-

  1月18日上午,第三届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在北京举行。峰会以“新闻法治·社会责任”为主题,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研究中心、法治周末报社、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。

  会上,峰会组委会与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《网络谣言2014年度风险评估与2015年度防治报告》。报告指出,2014年,网络谣言已经成为社会高危风险之一,对其的全面防治应该成为常态。

  该报告的发布者,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介绍:这个研究报告选取了从201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,在互联网、移动终端客户端流传的124个谣言典型案例为研究对象,通过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方法,分别对网络谣言的特点、产生的社会原因和背景,及谣言防治三方面内容进行了分析呈现。

  研究发现,2014年度网络谣言有渗透深、主体多、手法全、危害大的特点。

  报告中,网络谣言主要被分为四大种类,在124件典型案例中所占得比例稍有不同,其中,时政类谣言最多,占28%;生活类谣言其次,占26%;经济类谣言占24%;人物类谣言占22%。

  去年的3·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,大量类似于“云南红河州多地抓获恐怖分子”“昆明长水机场抓两个新疆人,称有人出一亿元让他们暴乱”等谣言在互联网盛行。时政类的谣言涉及的主要有关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时政类话题。权威信息的缺位,给这类谣言的出现和流传留下了信息空间。而此类谣言的流传,也会极大地损害信息权威,甚至引发社会恐慌,威胁社会秩序。

  除了时政类谣言之外,最常出现的就是生活类谣言。在这里生活类谣言中有“爱心捐助”性质的,也有“科学普及”性质的,像“羊年不宜生宝宝”“木耳猪血能清肺”等,都属于生活类的谣言。这类谣言的盛行,严重威胁着信奉者的身体健康,更有甚者,威胁到生命财产安全。

  此外,为了谋求经济利益而发布的经济类谣言,针对公众人物的人物类谣言也时有出现。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曾多次被传言死亡。报告指出,人物类的谣言,由于维权难、辟谣难,往往对个人形象造成持久而难以挽回的危害。

  根据能查证的造谣者的案例,造谣主体呈现多元化的特征,包括个人(39%)、企事业单位(32%)、某些官员(29%)三方。造谣的原因主要有规避危害(42%)、谋取利益(37%)、推卸责任(21%)三种。以上多元化的特征,都使得网络谣言的治理变的更加困难。

  2014年11月,有网贴称“香格里拉地区政府为开发旅游项目,强拆山区百姓民房,未来得及逃出的儿童被房屋压死”,并配发两名死亡儿童照片。这一消息引起部分网民转载和评论。

  经云南迪庆州委宣传部、州公安局核实,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没有发生此事,网帖所配图片系外地一次地震中遇难儿童的照片。此类张冠李戴的造谣手法也很常见。

  报告分析2014年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库发现,目前造谣手法也呈现多样化特征,其中杜撰细节类占典型案例的27%,张冠李戴类占25%,旧闻新炒类占21%,夸大细节类占15%,完全虚构谣言内容类占12%。

  与此同时,网络谣言也对社会公共安全、社会秩序、社会信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,轻则谋财,中则害命,重则失范。

  在唐钧看来,从风险评估的角度,网络谣言是在社会土壤上开出来的小花,无论它好看、难看,美丽还是丑陋,也都基于社会深层次的原因。法治周末记者专访了报告的作者——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。

  网络谣言是较典型的社会风险

  法治周末:此报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?是什么让您关注到这个话题?

  唐钧:近年来,我持续在做“形象危机应对研究”的蓝皮书,做关于社会风险状况的研究,我们每年也都会总结“风险地图”。在这些年资料的积累中,我们发现谣言的风险存在于各行业,存在于社会秩序、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,甚至也与百姓的公民素养息息相关。

  基于此,我们研究发现,网络谣言是比较典型的社会风险之一。于是,在想做好风险管理和风险防治的基础上,我们就有了这个基于社会风险方面的网络谣言的专项研究。

  发布这个报告,一方面是在总结产生风险的负面清单,希望能提醒大家不要重犯错误;另一方面,我近期也出版了一本新书《政府风险管理——风险社会中的应急管理升级与社会治理转型》,希望能倡导政府及社会各界一起努力,做体系化的风险防治,把可能诱发危机的因素处理好。

  法治周末:这份报告中是如何界定网络谣言的?

  唐钧:网络谣言是在网络上生成或发布并传播的,没有事实根据或捏造的虚假信息。与传统谣言在本质上是相同的,都属于经证实的“虚假”信息,只是传播的媒介转向了网络平台。

  法治周末:根据您的调查分析,网络谣言在2014年社会风险状况中有突出特色吗?

  唐钧:网络谣言的分析我们积累了很多,到现在,我们认为目前网络谣言的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。

  以前网络谣言的问题没这么突出,也没有现在这么集群化。现在是井喷式的谣言状况,当然,每天的辟谣也会有好多例。这些谣言也反映了人们的不安全感和焦虑感。

  另外,根据我们的研究分析,网络谣言现象已经不仅仅涉及表层的谣言,还涉及很多深层的社会问题,是由表及里的。

  网络谣言是基于社会的土壤,展现出来的直观的状况。它是一个很好的窗口,具有很强的展示效果,是社会风险比较典型的显性表现。

  法治周末:作这个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什么?

  唐钧:最关键的是,我们希望大家现在有风险管理的意识,要事先做好风险评估。每个部门要落实风险责任,动员起整个社会开始做风险应对和风险防治的运营。

  从现在开始,我们要把网络谣言作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风险来看待,而不是作为一个社会现象、一个简单的违法事件来看待。

  如果把网络谣言当成社会风险来看待,他就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和社会背景。所以,我们要由内而外地治理网络谣言,内部要优化社会治理,优化制度,外部才能把网络谣言应对好。据我了解,这样的思路,目前应该是第一次提出来。

  2014年网络谣言有涨有落

  法治周末:您认为,这份报告有哪些亮点?

  唐钧:第一,我们把网络谣言的风险界定为高危等级,是比较严重的社会风险,需要引起各方足够的重视。另外,我们分析总结了谣言的类型繁杂,造谣炮制的主体多、原因多、手法多的三个特点,以及谣言危害的三个等级。

  第二,报告从社会层面,分析了谣言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动因。之前,可能很少有人做过这个事情。谣言产生的第一个原因就是权威信息缺位。客观地讲,有些谣言是善意的,有些是恶意的。

  第三,报告提出,网络谣言治理要标本兼治,要加强社会的系统风险防治。

  法治周末:根据您的调查,2014年网络谣言的趋势是怎样的?

  唐钧:没有明显的月度规律。

  总的来说是有涨有落。这是因为相关部门在不断地打击网络谣言的违法犯罪,进行网络整治,规范社会秩序,有清网行动,也有对“秦火火”“立二拆四”网络造谣案的公开审理。

  之所以有涨,也是因为网络谣言有其社会原因和社会背景,治理网络谣言,还是需要触及其根深蒂固的社会原因。

  法治周末:网络谣言的产生有怎样的社会原因?

  唐钧:网络谣言生成与传播,是权威信息缺位、社会动因复杂、社会沉疴未除三个层面的因素共同导致的。

  具体来说,大数据时代的权威信息缺位,即权威信息不完整和不及时,为谣言的产生留出空间。例如,断头、断尾新闻就有很高的谣言风险。而且,有很多走司法程序的案件,凡是没有进入二审、终审的,都会有被造谣的风险。

  政府部门什么都不说,只说正在调查中,请大家等待。没造谣,但是不作为,这样就给谣言的产生制造了空间。于是,老百姓会猜测,这样一猜,谣言就产生了。

  复杂的社会心态与需求是网络谣言的动因,为网络谣言提供肥沃的社会土壤,这是网络谣言兴起、传播乃至肆虐的重要原因。比如,有的是为了牟利而造谣传谣,像秦火火和立二拆四。还有的是基于不安全感,基于关心和善良的需求,基于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尊心,产生网络谣言的动因有很多。

  网络谣言需要系统治理

  法治周末:从风险治理的角度,对于网络谣言的治理,您的建议是什么?

  唐钧:我认为想要整治网络谣言,除了要重拳出击打击造谣传谣,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,保证权威信息的及时、充分的发布之外,至关重要的还要全面做好公共安全、社会秩序、社会服务、社会保障的系统工程,需要四位一体,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社会协同、公民参与的共同发力。

  比如,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就涉及两个事情,第一,不能讲“官谣”,第二要不断的强化党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,要从源头上及时发布足够量的权威信息,这样谣言就没有生存的空间了。

  另外,做好了社会的公共服务、公共安全和社会保障,百姓就没必要造谣。

  简单来说,就是标本兼治,如果只是要立法,建立一个制度,打击一些违法犯罪现象,这个很重要,但这可能还是治标,治本还是需要社会的系统治理。

  法治周末:如不对网络谣言进行系统化的治理,会产生什么后果呢?

  唐钧:网络谣言就像是长在脸上的青春痘。不系统治理,而只是纯粹的用法律手段、行政拘留手段处理,只是处理表面上的青春痘,但是青春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上火和内分泌失调。所以,不系统治理就无法从根本上整治网络谣言。

  我们以前总说“谣言止于智”,事实上,这话有局限。因为在中国转型期的背景下,谣言是需要风险防治的,要提前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系统化的治理,这样才能把谣言的事情处理好。

  法治周末:具体来说,要怎样推动系统治理?

  唐钧:系统治理就是系统的风险治理,就是社会各界全员参与,系统地做好社会的风险治理。

  具体说,就是采取节点推动的办法。比如,公安机关处理性质严重的网络造谣,网管和网信办处理一些表面上的。涉及到专业行业的,各自处理。比如民航要处理“诈弹”的事情。

  其实,每个系统都已经在进行谣言的防治了。谣言防治已经到了不得不做的程度。恶性的网络谣言,导致恶性的人身伤害或者财务损害的,是一定要去处理的。

  法治周末:现在网络谣言的治理情况如何?

  唐钧:虽然现在还是有谣言会不断冒出来,但同时,恶性的谣言也会很快被打下去。当然,一些生活类的,不以危害他人为目的的谣言还存在着,包括一些根据断尾新闻产生的“猜结局”也还存在着。

  目前,治理网络谣言的态势很好,包括我们社会治理的现状,都是向着好的方向发展,我们在进行清网行动,规范网络秩序,在提高公共安全的等级,也在全面强化公共服务。目前进行的社会治理工作,都有利于网络谣言的治理。

  法治周末:报告中,某些政府部门也是谣言产生的来源之一,占所有网络谣言典型案例的29%。您对这一部分的治理有什么建议?

  唐钧:从新闻媒体角度来看,2014年12月22日,深圳市交通委负责人明确表态,深圳不会学习北上广,采取限牌或者单双号限行措施。“如果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,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,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。”

  但是,深圳市交通委于2014年12月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,突然发布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》,抛出“限购令”,同时公布“限外”方案。这种前后不一,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。同时,造成其他城市关于“限购”的恐慌,谣言有了产生的空间。

  我认为,政府不要自己去发布不确定的信息,这样会严重伤害公信力,会严重恶化社会环境,可能会导致以后大家不相信政府说的话。这个危害很可怕。

  第二,也是最高标准,政府要全面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安全,社会保障和社会秩序。把这些事情都做好了,你出来辟谣维持秩序,就会很容易,也就是把谣言空间挤走。

  我们报告上写了,一方面,要及时且最大化地提供官方信息,另一方面,去打击造谣者,最根本的办法,是要系统地做好社会风险防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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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3条评论
  • 语酌末屿2022-05-31 14:01:25
  • 难、辟谣难,往往对个人形象造成持久而难以挽回的危害。  根据能查证的造谣者的案例,造谣主体呈现多元化的特征,包括个人(39%)、企事业单位(32%)、某些官员(29%)三方。造谣的原因主要有规避危害(42%)、谋取利益(37%)、推卸责任(21%)三种。以上多元化的特征,都使得网络谣言
  • 馥妴雨安2022-05-31 09:48:27
  • 重则失范。  在唐钧看来,从风险评估的角度,网络谣言是在社会土壤上开出来的小花,无论它好看、难看,美丽还是丑陋,也都基于社会深层次的原因。法治周末记者专访了报告的作者——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
  • 丑味败骨2022-05-31 07:57:44
  • 原因?  唐钧:网络谣言生成与传播,是权威信息缺位、社会动因复杂、社会沉疴未除三个层面的因素共同导致的。  具体来说,大数据时代的权威信息缺位,即权威信息不完整和不及时,为谣言的产生留出空间。例如,断头、断尾新闻就有很高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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